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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京市乡村振兴“三会” 关于开展“雪中送炭”救急帮扶活动的通知
供稿:本站|发布时间:2026/01/01
各区乡村振兴“三会”:为缓解因遭遇重大变故而陷入生活困境家庭的实际困难,彰显社团组织互助精神与社会责任,决定在南京市乡村振兴“三会”系统共同出资设立专项资金,对我市遭遇突发重大变故的家庭提供应急援助,帮助其缓解生活压力。一、对象及标准“雪中送炭”救急帮扶活动的范围为本市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区和高淳区。救助资金补助标准原则上视困难程度控制在 5000元至10000元的范围内。二、资金来源由南京市乡村振兴“三会”系统共同出资建立南京市乡村振兴“三会”系统“雪中送炭”救急帮扶专项资金。每年度资金额度为 20万元,其中市“三会”每年出资 10万元、各区“三会”每年各出资 2万元。当年帮扶资金如有不足部分,由市“三会”酌情予以补充,待条件成熟时可面向社会募集;如年终有结余,则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。三、工作原则本着量力而行、救急解难的原则,对因突发重大疾病、意外伤害、事故灾难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,给予一次性救助。各区“三会”应加强对本救助活动的回访,并可根据其家庭生活的困难程度,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其他形式的帮助。四、工作流程1、为保证“雪中送炭”救急帮扶资金使用的公正、公平、合理,市三会和各区“三会”各派代表组成工作小组,负责资金的使用、管理和监督。2、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,各区“三会”在收到需要资助信息的第一时间,向工作小组提出申请(见附表),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核实后(可采取通信方式)形成会议纪要,经市“三会”办公会研究同意,于三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受助人所在区“三会”账户。3、救助行动实施后的 2个月内,所在区“三会”需向市“三会”书面提交救助情况反馈。4、市“三会”每半年在全市“三会”系统内通报一次救急帮扶活动开展情况。市“三会”设立“雪中送炭”救急帮扶资金专门账户,资金使用情况在市“三会”每年接受第三方财务检查时,一并以专户的形式提交审计,并在年度理事会上予以公布。
各区乡村振兴“三会”:
为缓解因遭遇重大变故而陷入生活困境家庭的实际困难,彰显社团组织互助精神与社会责任,决定在南京市乡村振兴“三会”系统共同出资设立专项资金,对我市遭遇突发重大变故的家庭提供应急援助,帮助其缓解生活压力。
一、对象及标准
“雪中送炭”救急帮扶活动的范围为本市江宁区、浦口区、六合区、溧水区和高淳区。
救助资金补助标准原则上视困难程度控制在 5000元至10000元的范围内。
二、资金来源
由南京市乡村振兴“三会”系统共同出资建立南京市乡村振兴“三会”系统“雪中送炭”救急帮扶专项资金。每年度资金额度为 20万元,其中市“三会”每年出资 10万元、各区
“三会”每年各出资 2万元。当年帮扶资金如有不足部分,由市“三会”酌情予以补充,待条件成熟时可面向社会募集;如年终有结余,则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。
三、工作原则
本着量力而行、救急解难的原则,对因突发重大疾病、意外伤害、事故灾难等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,给予一次性救助。各区“三会”应加强对本救助活动的回访,并可根据其家庭生活的困难程度,在能力范围内予以其他形式的帮助。
四、工作流程
1、为保证“雪中送炭”救急帮扶资金使用的公正、公平、合理,市三会和各区“三会”各派代表组成工作小组,负责资金的使用、管理和监督。
2、本着急事急办的原则,各区“三会”在收到需要资助信息的第一时间,向工作小组提出申请(见附表),工作小组集体研究核实后(可采取通信方式)形成会议纪要,经市“三会”办公会研究同意,于三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到受助人所在区“三会”账户。
3、救助行动实施后的 2个月内,所在区“三会”需向市“三会”书面提交救助情况反馈。
4、市“三会”每半年在全市“三会”系统内通报一次救急帮扶活动开展情况。
市“三会”设立“雪中送炭”救急帮扶资金专门账户,资金使用情况在市“三会”每年接受第三方财务检查时,一并以专户的形式提交审计,并在年度理事会上予以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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